一、年所得达到12万元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达到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均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二、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个人,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缴纳了税款,年终后进行申报时还需要交税吗?
答:如果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已按规定由代扣代缴单位扣缴了税款或自行申报缴纳了税款,那么,年终申报时不需要再交税,只需个人自行申报全年的所得情况及已纳税情况。 三、“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怎样把握?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四、各个所得项目的年所得怎样计算?
答: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未减除费用(每月16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3200元)的收入额。也就是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单位所发的工资单内外的所得),剔除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三费一金”以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即: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照上述方法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收入额。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 五、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时,可采取哪些申报方式?
答: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采用如下三种申报方式:网上电子申报、挂号信函邮寄申报、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
六、个人如何进行网上申报?
答:个人自行进行网上电子申报时,只需登录个人所得税网站(gs.tax861.gov.cn),点击进入“自行纳税申报”界面,按要求提示逐项填报并向税务机关上传申报表。
七、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个人,应在什么时候申报呢?
答: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任何一天,纳税人均可办理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自行纳税申报。以今年为例,2006年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应该在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八、纳税人从哪可以获得自行申报的有关文件规定?
答:在北京地税网上(www.txa861.gov.cn)公布了自行纳税申报的管理办法(京地税个[2006]477号、478号两个文件)、申报表、具体申报流程、申报问题解答,纳税人能够在网站查看、下载,也可电话咨询12366。
九、个体工商户根据纳税额如何计算年收入额?
答:个体工商户根据年纳税额中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年累计等于或大于35200元,经过税务部门计算,你的年收入额已经达到或超过12万元了。请你在2007年3月31日前自行申报全年的所得情况及已纳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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